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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02

通知公告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 区发展改革委 、 工信主管部门 :

3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 2021〕 413 号,以下简称“《 通知 》”)。为做好《 通知 》规定的清单制定 工作,现 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对照《通知》申报标准按年度 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是申报时间。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原则上每年 3月25日至4月16日申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审计,可先提交未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并于 4月16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是申报方式。采取互联网和纸质材料并行申报。申报企业 在 信息填报系统(http://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 提交申请和上传材料。同时,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各区发展改革委,由各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工信主管部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工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4 月 2 日

(联系人 :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全 苗鸿,电话 : 2314 2457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处 李琦,电话: 8360802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史开元,电话:

83608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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